八面来风 发表于 2008-5-28 08:24:05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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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昌牧) 5月27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林春、王月明、周宏基、芮琼,秘书长王兴无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靳林春、王月明主持。
      市政府副市长陈苏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志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邦贵,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委、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府负责同志以及来自教育界的7名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自《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了一个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施教、家长依法送教、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社会环境。市、县区两级政府成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方案,为义务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同时,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市、县区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积极加以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收效明显。此外,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作出了可喜探索。
      会议建议,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三个增长”;要积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战略,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的政策,实现城乡教育在更高水平上的均衡发展;要依据城乡发展带来的生源变化的新情况,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要按照以县区为主管理的要求,理顺我市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同时,要积极解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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