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全市共设五个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
本报讯(记者 宫建华 通讯员 李莹) 6月2日,芜湖直属库辖区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来自马鞍山、芜湖辖区两市三县粮食局、农发行及相关收购企业,就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托市收购政策,对执行小麦最低价收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日前,我省已全面启动《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小麦最低收购价以2008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7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72元。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则按《预案》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小麦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在小麦市场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以上时,停止收购。此举将充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据了解,我市为做好收购工作,共设立5个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满足农民卖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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