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乱三国 发表于 2008-7-16 08:03:07

市纪委监察局出台若干意见 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刘轶)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更有力地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份《若干意见》,既是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又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中新建的市本级重要制度之一。
      在《若干意见》中,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要求,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强化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将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实现我市“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若干意见》强调,要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新形势、新起点、新要求相适应。要创造性地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能,调动和保护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始终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
      《若干意见》明确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各项工作首位,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加大执行纪律力度,确保党纪严明、政令畅通。
      《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强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的工作,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若干意见》最后提出,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标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使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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