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乱三国 发表于 2008-7-21 08:21:13

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本报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周香和
      今年5月13日,某工程项目的部分民工来到市监察支队投诉,称某项目部拖欠其劳务工资100多万元,要求某建筑工程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立即支付劳务工资。经过监察支队的迅速处理,当月19日,开发商把该项目工程尾款和工程质量保证金60万元支付给施工方,并借支120万元给施工方,用以支付民工工资。至此民工工资得以全部支付,民工权益得到快速维护。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建筑施工企业为巡查重点,着力在建筑行业推行农民工管理“五个一”工程,做到巡查一家、规范一家,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1—6月份,共巡查各类用人单位1057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56份,纠正不规范劳动合同3600余份,督促4572人补签劳动合同、4472人参加社会保险,补缴社会保险费124万元,清退押金1.2万元。同时,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推进农民工“签约参保”工作为重点,分别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检查活动。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873户次,涉及劳动者4.5万余人,督促7081名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2278人参加社会保险,补缴社会保险费80.26万元,为168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12.46万元。此外,我市还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调节作用,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快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提前排查、重点监控、简化程序、优先解决,确保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应得工资。1—6月份,共查处农民工讨薪案件245起,其中5人以上群访案件64起,为62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近2500万元。
      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从完善劳动用工长效机制入手,着重打造了“三位一体”劳动保障监察维权体系,创建三项制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有计划、分行业地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用工行为;建立个案查处制度,统一投诉举报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处罚标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来访即办制度,派专人负责群众来电咨询和来访接待,直接查处简易案件,并将属于县区的案件直接予以转办,极大地节省了立案查处和公文批转时间,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据介绍,我市下一步还将把企业工资支付信用情况作为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限制其工程招投标、信贷、融资等业务。同时,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用,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按诚信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并将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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