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司法途径强化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本报讯(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张卫东) 近日,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张的6笔反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调解)6名被告按规定时限偿还贷款本金及承担诉讼、代理等有关费用。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司法诉讼向恶意拖欠小额担保贷款人员追回资金近20万元。随着全民创业的不断深入,小额担保贷款逐步呈现出“量大、面广、类宽”的特点,一些借款人诚信意识淡薄、忽略信用价值,对归还贷款持观望等待、有意逃避的态度,极少数借款人有还款能力却消极拖延甚至拒绝履行义务。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加强了小额担保贷款“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全面推进小额担保制度建设。推出五项措施:明确了贷款管理和司法追偿的条件、程序及要求,标志着小额担保贷款回收工作迈入制度化管理轨道。抓好个人信用建设,将小额担保贷款还贷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评价系统。完善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诚信还贷户实行政策激励机制。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借款人守信用、创好业。合理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规避不守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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