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单位获“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 杨正文 通讯员 李立志) 8月18日上午,我市召开“价格诚信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12家荣获“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副市长王晓焱出席会议并讲话。据了解,为落实市政府打造“信用马鞍山”的部署,市物价部门从200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价格服务进万家”和“明码标价示范街”为主要内容的“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市物价部门采取建立社区工作站、帮助企业建立物价员制度以及面向社会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畅通12358价格举报服务通道等多种措施,推进了我市诚信建设。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也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创建活动,认真执行价格和收费政策,努力营造经营守法、规范和谐的价格环境,涌现出一批价格诚信单位。在物价部门和经营者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全市城区商业明码标价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商场、超市的投诉率大幅下降,初步形成了“消费者放心、经营者省心、管理者安心”的市场价格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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