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及时为四企业办理抵免所得税
本报讯(记者 刘芳 通讯员 张洁) 连日来,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抢抓时间为我市4家企业赶上优惠政策的末班车,抵免所得税额度1187万元,退还所得税206万元,节约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日前,国家颁布了一项新的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但纳税人在2007年已经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仍然属于可以抵免的范围。为了妥善处理政策变化带来的一些问题,防止因企业会计人员的疏漏而导致企业未能赶上优惠政策的末班车,马鞍山市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帮助符合政策的企业兑现优惠,做好政策执行的扫尾工作。
截至目前,市国税局已为4家企业申请符合政策的国产设备投资总价为2968万元,抵免所得税额度为1187万元,3家企业同时办理了享受该政策退还所得税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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