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发表于 2008-9-29 09:09:00

我市10年有11万余人参加无偿献血

本报讯(本报记者) 今年的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
      副市长陈苏汉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从维护群众生命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
      10年来,全市共有110308人次参加无偿献血,先后涌现出许多无偿献血的先进集体、先进家庭、先进个人,他们以自己的爱心和义举奏响了一曲曲动人的爱之乐章。我市目前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标准(无偿献血4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高达112人,其中献血量最高者达32000毫升。我市于1999年12月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光荣称号,马钢公司和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先后荣获国家无偿献血促进奖。陈苏汉指出,各级政府仍然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宣传、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界要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卫生部门更要做好无偿献血的接待服务,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血液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者的行列,更希望参加无偿献血的爱心人士能够定期献血,共同为打造反映马鞍山城市文明程度和爱心奉献的城市品牌而不懈努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市10年有11万余人参加无偿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