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规定,现对职级拟确定为正市级人选靳林春同志进行公示:靳林春,男,汉族,54岁,河南林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公示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至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在此期间,省委组织部安排专人值班,并在马鞍山市行政中心1号楼(市委办公楼)大门前设立意见箱,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如发现该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向省委组织部反映。来信可投入意见箱或直接寄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邮编:230001 值班电话:0551-12380
特此公告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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