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发表于 2008-11-28 09:51:15

当涂县加大农业发展扶持奖励力度

本报讯(记者 王文生 通讯员 孙谢华) 为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当涂县日前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农业发展扶持奖励力度。
      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促使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该县决定,凡流转农户承包耕地成片集中从事农业规模经营的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及个人,当年新增面积在100至500亩、500至1000亩、1000亩至5000亩和5000亩以上,且流转合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亩20元、30元、50元、100元的奖励。对农业规模经营种养大户则加大技术扶持。对流入耕地100—1000亩的种养大户,由县农业部门明确一名专业对口的农业技术人员,一对一地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对流入耕地1000亩以上的,公派一名农业技术人员驻点进行指导服务。在省“阳光工程”培训指标内,优先安排因发展规模经营流出耕地的农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于参加培训的农民按每人250元的标准直接补助给培训机构。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作为农村后备劳动力免费逐年培训。
      进一步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对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区的,对于申报主体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000元;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的,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000元。对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授牌的,每个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和3000元。同时,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示范组织的,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000元。加快培育各类农业大户。对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种植业大户,对养殖水面1000亩以上或年出栏生猪500头、年蛋鸡存栏2万只、年肉鸡出栏10万只的养殖大户,对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经济效益增幅达10%以上的科技示范大户,对年实现农产品营销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营销大户,每年每类评选5个,每个奖励2000元。
      该县还积极鼓励企业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商标的申报认定。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所有人奖励20万元;对被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的,给予所有人奖励2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给予所有人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证明商标的,给予所有人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的,每个产品分别奖励10万元和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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