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公共服务行业“纠风”行动
本报讯(记者 杨正文 通讯员 孙家金) 针对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者权益问题,我市成立以市工商局、市纠风办等七部门为主的“解决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12月4日起,用3个月时间彻底根治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者权益的不正之风。据了解,此次解决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通过加强反垄断执法工作,严肃查处供水、供电、供热、电信、交通运输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五大公共服务行业的经营者滥用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是纠正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各种行为;严厉查处强制交易和服务;坚决查处指定消费或捆绑消费;重点治理设置消费陷阱;严厉查处价格欺诈和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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