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年四季.
发表于 2008-12-9 19:45:12
呵呵..那有了300万啊要请我们吃饭的啊?
天涯那边
发表于 2008-12-9 19:47:34
他不会请我们吃饭的 他会请我们去当涂
忆年四季.
发表于 2008-12-9 19:50:26
为什么啊?
战乱三国
发表于 2008-12-9 22:24:40
说实话,那个地方的房子赔偿100万已经足够了
300万?
他想学习武汉的钉子王?
按照实际价值来讲,开发商可以告他敲诈勒索罪
小惠
发表于 2008-12-9 22:32:24
呵呵···钉子户~~
天涯那边
发表于 2008-12-10 09:18:21
:yc21:钞票房子啊
1/4郎
发表于 2008-12-10 13:38:27
360一起去拆鬼子家
100w大家一起分
xiaocao
发表于 2008-12-10 13:47:24
何必呢,强制拆除还弄个名声不好,差不多就行啦
爱上猫腻卡
发表于 2008-12-10 13:50:43
见好就收是最明智的
扬帆
发表于 2008-12-11 10:38:40
敬酒不吃罚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