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靠子女靠积蓄到靠政策 马鞍山新农保模式成为教材
本报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姜小兵靠土地、靠积蓄、靠子女,这是过去我市农民养老的三大依靠,而今,农民的养老得到了更坚实的保障,我市在2007年实施的新农保政策让广大农村老年居民真正享受到了老有所养的待遇。日前,我市新农保被列为中组部2009年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延玉认为,此次马鞍山的新农保模式之所以获选,是因为我市在这一方面起步早,所建立的模式也符合国家“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政策导向。同时,我市的新农保政策还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同在中西部地区,马鞍山能做到的,所有中西部地区的城市都应该能做到。
让农民老有所养是我市一直以来的不懈追求。1992年4月,我市当涂县、原向山区被确定为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县、区,但几年下来,参保人数很少,农民缴费积累、政府不补贴的模式并不受欢迎。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逐年提高,政府财力逐渐增强,广大农民更加渴望能有一个稳定可靠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解决自身老年生活的后顾之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马鞍山新农保应运而生。2007年,本着执政为民的理念,我市将新农保实施工作列为市委市政府30项民生工程之一。与老农保不同,新农保实行的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老年人实行老年津贴的原则。在劳动年龄段的农民可选择400—1000元4个档次缴费,村、乡政府补助10%,区级政府补贴15%。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年龄段的老年人则是一次性缴费,根据年龄,这类人群每增一岁少缴100元,最高缴纳1500元。老年津贴则实行了子女捆绑制度,同村居住,儿女只要参加了新农保,老人便可享受每月50元的老年津贴。这样的制度既减轻了政府的资金压力,又引导了年轻人合理理财,同时还可以引导做子女的孝敬父母,实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从实践上看,新农保所实施的政策得到了80%以上农民的赞成,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金家庄区慈湖乡林里村的农民胡珊云今年刚刚42岁,与女儿、女婿一起生活,新农保政策实施后,她的女儿就劝她买上一份。虽然家里不太宽裕,她还是下了决心参保。后来村劳动保障专管员为她算了笔账:每年交400元,等到55岁时再最后交上200元,就可以拿到每月115元的养老金了。“家里没儿子,但是老了有政府养着呢,不怕给女儿增加负担了。”胡珊云说。新农保从2007年7月1日全面组织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市区农民参保5.89万人,参保率达到67.5%,有1.85万老年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当涂县农民参保9.12万人,参保率达到25.2%,有1.94万老年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据介绍,这项工作已被列入本届政府的目标考核项目,列入小康指标。到2011年,市区参保率计划达到90%,当涂县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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