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乱三国 发表于 2008-12-16 15:10:35

市司法局开展“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朱庆)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服务“三农”职能优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日前,市司法局决定从2008年12月中旬至2009年3月底,分三阶段在全市开展“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
      活动重点体现四个“进村入户”:一是法律政策宣讲进村入户。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常识培训、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以“讲法律、讲政策”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农民理性合法表达诉求。二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积极参与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涉农涉法事项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覆盖城乡、遍及乡村的法律援助网络;发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心卡”,降低法律服务收费,简化法律援助手续。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农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快速通道,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村入户。在每个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每30户设立纠纷信息员,建立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的预防纠纷网络,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全部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同时,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以及土地确权与流转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纠纷作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纠纷专项排查,切实加大调处工作力度。四是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进村入户。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进村入户对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逐一进行谈话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每个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失控。同时,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矫正、帮教,强化责任落实,实行人性化管理。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土地承包和低保、困难救济等措施,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成为遵纪守法、勤劳致富,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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