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发表于 2009-1-1 09:28:48

我市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08年1月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安徽省马鞍山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据悉,马鞍山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是马鞍山市建市以来首次获得的双拥最高政治荣誉。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是马鞍山市第六、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近年来,在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军民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马鞍山和推进军队国防建设,与时俱进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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