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酷 发表于 2007-11-1 17:54:09

医院霸道的底气来自哪里?(转贴)

医院霸道的底气来自哪里?(转贴)


近日,有网友在网络发帖,声泪俱下地倾诉:他妻子刚生产,而奶水不够。有朋友告诉他,“南山”奶粉不错,婴儿容易吸收、不易上火,然而,医院告知,出于婴儿健康、安全的考虑,只能食用医院提供的奶粉。意想不到的是,孩子在食用了医院提供的奶粉之后,出现了排泄困难、上火等症状,医院对此解释是正常现象,不准更换。最后只得以米汤喂养婴儿,现在孩子出院后有营养不良症状。

  且不说这是不是某产品软广告,就这个事实,确实是存在的!

  消费什么,如何消费,是每一个顾客的自由,谁也没有干涉甚至强迫的权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自愿原则,不得强行销售、强行服务、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普通的交易,尚且如此,作为以救死扶伤为最高依归的医院,应该比一般的市场交易更有道德责任。被誉为“药王”的唐代名医孙思邈有过精当的论述:“凡大医治病,必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见彼苦恼,若已有之,深心凄怆,勿避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孙思邈的这一论述,被后世奉为悬壶济世的圭臬。古往今来,医生皆以救死扶伤为宗旨,以济世活人为天职,赢得了全社会普遍的敬重与拥戴。难道,在市场经济冲击下的现代医院,就可以悖逆“医者仁心”的普世信条吗?

  因此,对入住的产妇,医院有善意地提醒,指导如何正确地喂养婴儿的义务,但决没有下禁令的权力!如今,居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迫顾客只能食用院方提供的奶粉,霸道得令人发指!尤有甚者,在顾客食用了院方提供的奶粉后,出现了不适,而依旧不准更换。这是把个人私利凌驾于患者的生命安全之上的蓄意谋杀!究竟是谁给了医院说一不二的权力?

  普通患者,一般不敢得罪医院,也不敢怀疑医院的权威,更不敢指责医院,但当医院掉在了钱眼里,置患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医院的救死扶伤的信条也就当然无存,这样,今后还有谁敢提着脑袋去医院治病?

  偏偏生老病死,是人类生存的规律,谁也不敢保证不患病,因此,不上医院,也只能是一句气话,医疗机构也就必不可少。这就需要政府的大力介入,对强盗医院和无良医生,应该敢于下重手清除;在着力培植医者仁心的同时,采取一定的手段,保证医生的社会地位和不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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