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民申请旁听马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公告
马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拟于2009年2月26日下午2:30在马鞍山市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厅举行,会期预计半天。建议会议议程:1.审议人事任免案;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3.通过《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公民旁听办法》的规定,马鞍山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本次会议。请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介绍信(注明本人健康状况),于2009年2月23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秘科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8355072、2471532)。
现予公告。
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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