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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彪西的月光
发表于 2009-2-27 08:23:33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礼国辞职请求的决定
(2009年2月26日马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蒋礼国提出辞去马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马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蒋礼国的辞职请求,报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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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礼国辞职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