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5—2008年度 市劳模、先进工作者评选启动
本报讯(记者 陈家爽) 我市2005—2008年度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3月13日下午全面启动。市政府决定,今年开展2005—2008年度马鞍山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评选表彰的范围是:2005年以来,在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个人包括工人、农民、科教人员、各种所有制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各阶层人员。集体包括企事业单位、车间、科室、班组、机关及农村基层单位。
全市拟评选表彰劳模和先进工作者60名,其中一线职工和农民不低于总数的50%,农业劳模(含农民工)占10%,科教文卫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总数的15%,党政群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3%。妇女、少数民族人员占有一定比例。此外,全市拟表彰先进集体60个,其中班组、科室、站所不低于先进集体总数的15%,农村占10%,党政群机关不超过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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