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daqing 发表于 2008-1-17 11:28:11

降低最高贷款 暂停二次贷款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新调整

日前,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以保障公积金为职工购房更好地发挥作用。
      此次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内容有:调整最高贷款额,夫妇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由最高可贷20万元下调为16万元,仅单方缴存的,由14万元下调为10万元;暂停申请二次贷款;降低组合贷款成数,由最高可贷总房价的70%下调到60%。
      据悉,我市近年来由于房市持续火爆,职工对公积金贷款需求也不断增加,2005年至2007年,年贷款新增长率在40%以上,公积金使用率一直高位运行。我市公积金贷款新政,将在保障公积金使用和归集的平衡,引导广大职工理性购房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对于大家较为关注的停贷二次贷款,文件也作出了人性化的规定,第一次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及第一次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被拆迁等情形,仍可申请二次贷款。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停止二次贷款只是暂时的,待我市公积金使用率运行到安全合理的区间时,包括最高贷款额度,都将有可能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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