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率先建立城乡生育保险
来自市劳动保障局的消息,我市今年内有望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市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只限于城镇职工,广大城乡居民的生育费用仍然是由自己支付的。为了填补社会保障体系在这一领域的保障空白,我市把建立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列入了今年的民生工程项目。经过近半年的深入调研、前期测算和反复论证,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初步拟定了《马鞍山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将全市城乡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产假期间的生育并发症等费用全部纳入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预计可以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和支付水平达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的80%左右。
这个《办法》目前正在上报市政府,预计年内就可以颁布实施。届时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建立起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妊娠妇女产前检查、产后护理的全面保障体系,真正实现我市生育保障制度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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