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信息来源:马鞍山日报|2009-08-29本报讯(记者 王昌牧 通讯员 马纪风) 8月25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厉行节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确保落实与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和具体压缩指标。
《通知》强调,要将厉行节约有关工作摸底情况、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削减的具体指标和节约措施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根据需要压缩的量化指标,逐月进行分解、检查,确保任务完成。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刊物、简报等,及时发现、宣传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专项检查、现场督办、听取汇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通知》要求,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部门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工作情况的督查指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统计数据报送要及时、真实、准确,严禁在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随意填报。填报的数据及相关资料要注意保存,以备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严肃纪律、刹风整纪”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有关规定的案件: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向下级机构摊派,或者挪用其它资金出国(境)旅游,包括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延长国(境)外停留时间的;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的;违反规定擅自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的;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违反规定建设和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方面的。对少数性质恶劣、事实清楚的违纪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公开曝光。 这只不过是“通知”而已!
切记,只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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