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如故 发表于 2009-9-2 15:00:59

24.4元购物发票中奖5000元 市国税局有奖普通发票产生首例一等奖

信息来源:马鞍山日报|2009-09-02

    本报讯(记者 胡晓华 通讯员 焦伟) 市民杨女士没有想到,她前不久花了24.40元购买文化用品,开具的购物发票竟中了5000元大奖。8月31日下午,杨女士到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办理了相关手续,高高兴兴地领走了奖金。据了解,这是市国税局自今年8月1日开展推行有奖普通发票以来产生的首例一等奖。
    从2009年8月1日起,市国税局开展推行有奖普通发票工作。有奖普通发票推行范围为全市(含当涂县)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的各类手工版货物销售普通发票(不含企业衔头发票和卷筒式发票),均改为《安徽省货物销售有奖发票》(分百元版、千元版两种)。发票奖项设定25万份为一组,奖项设置为:一等奖每名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每名奖人民币750元;三等奖每名奖人民币10元;四等奖每名奖人民币5元。有奖普通发票兑奖采取“即刮即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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