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如故 发表于 2009-9-12 11:21:33

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信息来源:马鞍山日报|2009-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市政府决定2009年9月18日上午9时10分至9时33分对全市(含当涂县)防空警报进行试鸣。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解除警报,长鸣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请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0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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