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职工“被精神病”7年 疑因单位造假敛财
早在2000年4月份,南京市民毛志祥在原单位上海铁路局南京机务段办理了待退手续,今年50多岁的他,近日遇到了一件让他无法接受的事:去年底原单位通知他去换证,这一换证,让他大吃一惊,自己竟成了一名精神病患者,并且已长达七年之久,这让他明白了为什么七年多来生活上屡遇麻烦。 【生活遇怪事】 去贷款被告知自己签字无效 毛志祥,是上海铁路局原南京机务段职工,2000年在单位办理待退手续回家。昨天,记者见到他时,他一脸忧愁和愤懑。毛志祥说,一开始几年回到家生活都很正常。直到2002年4月份后,自己的生活突然发生奇怪的变化,常莫名遇到一些麻烦。当时只拿四五百元生活费,加上孩子上学家中花费较大,待退回家2年后,一直想做点小本买卖,可手上又很拮据,便想到银行去借点钱。他到银行才填了申请单,不久银行信贷工作人员莫名告知他说:“对不起,您签字无效,不能借钱!”当时老毛没有多问,以为求人借钱不光彩便回去了。 随后,毛志祥又发现,有时哪怕到银行取、存款签字,也被工作人员告知,他签字无效。“我当时一点都不知道为什么,更没有去细想,一切都归咎于自己不争气,办理了待退手续回家,成了一个无用的人。” 出境游被要求监护人陪同 毛志祥说,麻烦还不止于此,随后麻烦接踵而来。有一天,几个一道下插农村的老朋友提议,到港澳去一趟。可他与老同事们在办理相应手续时,经办人员称他一个人不能去,要有他的监护人陪同才能去,否则不行。“我又不是坏人,凭什么要监护人陪同才能去?但一想不去就不去吧。” 接下来,毛志祥又遇到了去学驾驶、去办其他事均遭婉拒的情况。他说,大凡要自己签字的事,总被一些人或单位婉拒。他说,自己真的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是为什么?从此他很少外出,不少事全由妻子出面去办,自己默默地忍受着这莫名的婉拒。除此之外,原单位有的同事见到他,也莫名绕道走开不再搭理他了。 【莫名成病人】 单位让他换精神类残疾证 转眼七年多过去了。2009年11月初的一天,一个电话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 毛志祥回忆说,“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1月7号,单位车间主任突然打来电话喊我去拿残疾证,当时我愣了,我说我哪来的残疾证啊,我又不缺胳膊少腿的。我还跟主任讲,我说我没有残疾证的,搞错了。他说这有一个你的残疾证,没有搞错,残疾证上有南京市残联的公章,怎么会有错。”在单位,他果然看到了一本属于自己的残疾证,而且还是精神类三级残疾,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精神病患者,大脑不正常。无缘无故被扣上了这样一顶大帽子,毛志祥自然大吃一惊,难以接受。 毛志祥后来了解到,这本早在2002年就办理的残疾证,有效期马上要过了,区和街道残联要求按区残联要求尽快在去年12月31日前更换新证。“在回家的路上,我细想了这几年生活上遇到的麻烦,可能都与这本精神病的残疾证有关。”毛志祥说。 档案上说他曾治过精神病 为了保存证据,毛志祥直接把老证和当初的残疾申报档案带了回来。在换领新证时,他偷偷把最初的残疾申报档案给打开了,并决定去换新证以弄个明白。 昨天,毛志祥告诉记者,按道理这个档案材料弄不到手的,当时下关区残联给他用信封封起来的,说他住在鼓楼,精神类残疾证要转到鼓楼区去办,他回到家中把档案封拆开,将这些东西复印了。看了这些材料之后,毛志祥火冒三丈。自己2000年就离开单位回家了,可2002年4月的申报材料却显示他在岗;材料明确注明他曾两次被送进江宁上坊精神病院。毛志祥说,自己有妻儿老小,但材料上显示法定监护人居然成了单位领导———当时的上海铁路局南京机务段徐段长。 昨天,记者在毛志祥提供的一份《南京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上看到了上述内容。毛志祥说,该登记表上他的照片,还是他20多岁刚参加工作时的。“登记表的地址是假的,监护人是段长,联系电话是单位劳人科的电话。” 【探因】 单位称搞不清楚怎么回事 按照规定,残疾人证办好之后必须发到本人手里。那单位为什么要为毛志祥搞这样一本残疾人证,而且一扣就是7年多? 上海铁路局南京东机务段劳人科工作人员却一问三不知。“当初办证的时候他本人怎么没参与呢?”记者问。“我不知道,办理的人现在都退了,前任段长做监护人我们也不知道。”这位工作人员说,2005年左右,南京机务段和东机务段合并为现在的南京东机务段,这本残疾证是由毛志祥原单位南京机务段办的,当时的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清楚。 不过南京东机务段劳人科工作人员表示,毛志祥作为单位待退的职工,他们工作上的失误,会妥善处理的。但毛志祥说他不是精神类残疾人,该去鉴定要配合鉴定,适当地给予一些经济补偿和安慰是可以的,但毛师傅必须去进行鉴定,证明自己没问题。可毛师傅认为,既然这些证明材料错误百出,而且是单位瞒着自己办的,那理应由单位承担责任。【区残联】 办精神类残疾证程序严格 随后记者来到了当初的发证单位下关区残联。区残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残疾人,特别是精神类残疾人证的办理、审核有着相当严格的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2004年以后,要做精神类残疾鉴定,必须有脑科医院的就诊卡,而且脑科医院也这样规定,没在脑科医院看过病的人,必须在脑科医院或在精神病医院住三个月,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精神类残疾。这位工作人员说,由于毛志祥的残疾人证是2002年办的,当时残联发证的依据是残疾人鉴定表,只要鉴定表上有专家的签名盖章,他们就直接发证。当时有可能精神类残疾人做鉴定,是由监护人说了算。 在毛志祥拿给记者的一份《南京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上,他的法定监护人,是当时南京机务段的徐段长,目前已经退休。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这位徐段长。一提起这事,徐段长马上对其在毛志祥《南京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上签的字给予了否定,称这不是他签的字,肯定是有人偷偷干的。 【脑科医院】 鉴定时有关医生没有到场 南京机务段偷偷为毛志祥指定了监护人,但在做鉴定时,所谓的患者本人没有到场也就罢了,而且监护人也不知情。那当初的鉴定报告又是怎么出炉的? 南京市下关区残联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这个责任不在我们,在鉴定专家身上,鉴定专家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必须了解当时鉴定专家是谁?当时是什么状况?” 从毛志祥的《南京市残疾人残疾评定表》上得知,毛志祥的鉴定时间是2002年3月23日,而且上面有医生的签名、盖章。在南京脑科医院,记者找到了当初盖章的张南平医生。 “那个时候我还在美国呢,根本不在南京,那个章当时就放在医务处的,但残联认我的章,我的章就给医务处借走了。”张南平医生说。 原来,在鉴定时,张南平医生也没有到场,他的印章是别人代盖上去的。也就是说在最初鉴定时,南京脑科医院没有见到患者本人和监护人,甚至权威的鉴定医生也不在场。 南京脑科医院医务处一位负责人说:“这个表是残联发的,残联这表不发到我们这边,我们也不会做。现在按新的规定必须要见到本人,由家属陪同,单位不参与。那个时候好多是由单位来的,弄清这事必须向单位经办人问清楚,向残联经办人问清楚,光问我们这边,我们也解释不清。” 同样,在毛志祥的《南京市残疾人残疾评定表》上,记有毛志祥曾在江宁上坊精神病医院住过,而记者向上坊精神病院求证时也被告知是子虚乌有,毛志祥根本就没有来住过。 【知情人揭秘】 单位为享政策“造”残疾人 南京脑科医院和南京市下关区残联的共同说法是,毛志祥精神病残疾证出笼问题可能出在他的单位。那毛志祥原单位为什么要这么做? 据南京市下关区残联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要求,为确保残疾人就业和生活上有保障,要求每个单位必须达到总职工人数的1.5%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就是200个人必须要有3个残疾人,达不到,单位少一个就得每年缴220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昨天,记者找到了毛志祥原单位南京机务段劳人科一位知情人,他终于道出实情。据该人士透露,因各级残联要求每个单位必须达到总职工人数的1.5%比例的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单位少一个就是每年缴220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时南京机务段的职工多达两三千人,按照比例,残疾人就业人数必须达到三四十人之多。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肯定一方面想办法控制残疾人就业人数;另一方面设法来规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规避办法之一就是像毛师傅这样的被做成假残疾。 南京脑科医院医务处负责人也证实了这一说法,这种事情并非上海铁路局南京机务段一家有,其实在南京有不少单位做过。如南京某客运站,一下子二三十个人全部成了残疾人。 【律师支招】 毛志祥可诉讼讨人格权 对于毛志祥被莫名搞成残疾人的遭遇,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认为,如果毛志祥被莫名搞成残疾人的行为属实,首先毛志祥所在单位涉嫌侵犯了他的人格权,毛志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的人格权讨回公道,追讨因莫名成为精神病残疾人给自己生活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带来的精神损失,同时要求单位主动销除残疾人证,在适当范围内向毛志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什么离奇的事情都能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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