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子 发表于 2010-2-11 22:39:45

这个年代的人说过,听过,看过做过的.

本帖最后由 兵子 于 2010-2-14 10:20 编辑

男孩玩对拐、粮店、打山救火,女孩子跳皮筋、抓羊拐(各地略有差异),男孩女孩一般不在一起玩儿。   喜欢过程琳的《酒干倘卖无》、张行的《迟到》、朱晓琳《那一年我十七岁》。后来是费翔和齐秦。   看港台录像、玩电子游戏、跳霹雳舞、听摇滚音乐,都痴迷过。腰里别随身听,西装和太阳镜上留着商标。   听过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报告,热泪盈眶、热血沸腾。(七十年代末的大多听的 是劳模的报告。)   在学校被老师或同学搜过书包,查有没有手抄本。   用铁锹或板砖打过架,后来改用匕首和马刀,最不济也要装着家里的旧菜刀。打架以恫吓为主,人数上占优时是非打不可的。谁要进过看守所或审查站,彻底成了没人敢惹的主儿。   在课桌上刻"三八线"及书法(个别人擅长彩绘)。   谈恋爱好象比哥哥姐姐们容易。   学过女排的"拼搏精神",在笔记本上写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帮父母排队抢购过冰箱彩电洗衣机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因为怕涨价。   看过《寡妇村》,学会了说"少儿不宜"。   让港台和日本电视连续剧迷住过,喜欢过翁美玲、山口百惠、霍元甲和许文强。   小学打乒乓球,初中打排球,高中打篮球,大学踢足球。   读过金庸古龙三毛席慕容北岛汪国真王朔钱钟书张爱玲,最后还是发现小时候的连环画印象最深。   在深圳、海南、广州、珠海打过工,或在其他地方有过类似的打工经历。   结婚时使用车队并且录像,男穿西装、女穿婚纱,一般都在饭馆餐厅酒店请客,多数人结婚后就和父母分开住。(七十年代末出生的,此时大多还在谈恋爱或者准备谈恋爱。)   生了男孩喜上眉梢,生了女孩也好也好。   干过传销、卖过保险,至少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中有人从事过这一活动。   不大为长工资或下岗之类的事烦心,常常为不能找到更好的赚钱方式而苦恼。   中英谈判成功的时候还觉得很遥远,一转眼香港已经回归。
  传闻过"一九九九世纪大劫难",并平稳地度过了世纪末的最后一天

新希望 发表于 2010-2-12 10:25:08

呵呵,很多东西,我小时候也是这么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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