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海 发表于 2010-3-31 13:58:42

金家庄对中小企业实行房租补贴

金家庄区对入驻区创业园、商贸创业园的中小企业及经营户实行房租补贴,用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金家庄区规定:凡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入驻企业实体达到15家以上,已建成标准厂房入驻率达到70%以上,或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员达到100人以上,其中吸纳本区就业困难对象或登记失业人员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的,都符合创业园(街)的认定标准。商贸创业园(街)的标准为经营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或吸纳经营户达到100户以上,或带动就业不少于200人都能享受房租补贴政策。

  对入驻区创业园(街)的企业补贴时间为3年。第一年为每月10元/㎡,第二年为每月8元/㎡,第三年为每月5元/㎡。

  对入驻区商贸创业园(街)的经营户补贴时间为2年。第一年为每月10元/㎡,第二年为每月8元/㎡。

  金家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志刚:“我们出台这个政策,就是整合辖区资源,利用民间资本,兴办创业园,政府拿出专门资金给予房租补贴,撬动市场,就是想通过创业促进就业,解决我们区老百姓创业和就业的一些实际问题。”

  据了解,金家庄区每年要拿出400多万来用于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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