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发表于 2010-7-29 15:14:13

再生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必选项

再生资源,俗称废旧物资,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加强废旧物资的经营与利用是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有126家再生资源企业,行业涉及废钢、废纸、稀有金属、塑料泡沫等回收。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已成为我市税收中的重要来源。
我市再生资源利用业蓬勃发展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35.56亿元,同比增长27.75%,增收7.73亿元。其中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入库增值税5.47亿元,占全市国税收入总量的15.37%,比上年同期增收3.87亿元,增长242%,占全市国税收入增量的50.1%,增长迅猛,是今年上半年国税收入最大的增长因素。也就是说,全市国税超过一半的增收税款是由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提供的。
    坐落在金家庄区的丰源金属物资有限公司是我市再生资源行业中规模较大的一家企业,7月26日上午,记者和市国税部门人员一起来到该企业,了解有关生产经营情况。
    一进入厂区,巨大的废钢堆映入视野,装载机械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将一块块废钢装入运输的大卡车中,工人们紧张地做装入车中的废钢的安全防护,现场一片繁忙。“这些废钢是直接运往马钢生产一线的,这几天马钢生产需求很大,每天都在800吨左右。”张俊权总经理介绍说。
    来自芜湖的张俊权2006年在我市开始从事废钢回收行业,2008年迁入目前位于慈湖上湖村的新厂址,这里原是一个废弃的采石场,张俊全硬是带领公司员工靠冲击钻、钢钎、锤子,人拉肩扛平整出一个新厂,这几年公司的发展也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作为马钢的生产直供企业,现在,丰源金属物资有限公司每月供应在1万吨左右,每月产值达4000余万元,年上缴税收4000多万元。
我市全力促进再生资源业发展
    采访中,张俊权坦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近年来,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在落实政策、办理退税、解决资金等方面给予企业积极支持。
    从2009年1月1日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执行新的税收政策,调整为“先征后退”,即税务部门先按规定征,财政部门再按规定退。具体为2009年退70%,2010年退50%。“新的税收政策调整,虽然使得增值税的链条更加完整,但企业面临着税收政策变动、金融危机两大因素影响,出现企业运营资金紧张、企业效益严重下滑的局面。由于退税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有个 ‘时间差’,这使得企业资金占用大、观望情绪明显、不敢做大经营。而回收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市整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有直接的影响,稳定、规范回收企业发展刻不容缓。”采访中,市国税局金家庄分局黄建东副局长介绍说。
    为最大限度地解决企业占用资金的压力,帮扶企业,市国税局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同时深入再生资源销售企业开展调研,收集整理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政策建议,提出了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实行“按预计可退税款抵押贷款帮扶”的建议,并以专题送阅材料的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得到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引起退税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促成了退税协调机制的加快建立。
扶持政策解读
政策一:协调退税
    针对先征后退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退税政策不到位、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税源外流潜在风险日益增加等问题,市国税局主动与财政、人行、商务、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联合召开《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退税工作协调会》,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对企业进行现场辅导,模拟退税环境,规范退税申报资料,明确退税审核内容,迅速启动退税程序,方便企业申请,尽力争取按月退税,提高退税效率,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资金的占用。
    截至目前,全市126户次再生资源企业已收到财政退还的2009和2010年增值税6.95亿元,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振发展信心注入活力。
政策二:通畅资金渠道
    去年,由于恢复征税政策的实施、企业缴退税时间差异等导致的资金占用等因素影响,我市诸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市国税局主动与银行进行沟通,联合市财政部门召开协调帮扶会,为银企牵线搭桥。去年5月,市巨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以税款“典当”,拿到了300万元的贴息贷款,这也是我省第一笔用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账户托管来融资的贷款业务。目前,我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商行五大银行都开办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增值税退税质押贷款业务,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的燃眉之急,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经营信心和发展后劲。

来源: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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