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发表于 2010-8-6 14:09:52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民生工程公益广告语的公告

自2007年以来,我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每年实施一批民生工程,最大限度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128万市民,彰显了党和政府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得到极大程度的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对民生工程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民生工程公益广告语。
一、征集内容
马鞍山市民生工程公益广告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本市各单位、团体、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
三、作品要求
1、以简洁、凝练和独具特色的语言围绕马鞍山市民生工程特点及其丰富内涵对民生工程给予恰当的定位。
2、语言表述要有独创性、精练性、前瞻性,要体现丰富的思想性和较强的时代感,有较强的冲击力和感染力;文字规范、简明易懂、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最多不超过20字,并附解释说明、文字含义。
四、参与方式 
参与者的身份以单位或个人皆可。
应征作品寄至——马鞍山市财政局民生办。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雨路3号财税大楼
邮编:243000
联系电话:0555-2364174
电子邮箱:
(请在信封注明“马鞍山市民生工程公益广告语”字样)
五、活动安排
征集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征稿结束后,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评审。
六、征稿奖励
评审结果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设马鞍山市民生工程公益广告语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元;二等奖3名,奖人民币600元;三等奖6名,奖人民币300元。
七、相关说明
1、投稿人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2、“马鞍山市民生工程公益广告语”应征作品表可从马鞍山市财政局网站([url=
5、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6、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并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市委宣传部 市财政局
                                                                                                                     201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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