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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向中纪委控告济宁市委市政府制造群体流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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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00: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060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005.jpg 004.jpg 003.jpg 007.jpg 向中纪委控告济宁市委市政府制造群体流血事件
控告人;济宁蓝天服饰有限公司
             
被控告人;济宁市委市政府(市委常委领导班子)
          济宁市政协副主席、蓝天服饰强迁小组组长,李良品
致民营企业破产、制造群体流血事件的违法事实
20098月,济宁市委市政府为举办政绩展览,为从民营企业手里非法抢夺展览地点。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协副主席李良品为首的“强迁”领导小组。
强迁小组长李良品,于2009.8.25日深夜,指使400多名武警、公安、法警、综合执法人员,对济宁蓝天服饰有限公司,一完全合法的民营企业实施了非法强迁。造成两人重伤入院,24人轻伤,惨叫声和女孩子们的求救声响彻夜空,血流蓝天服饰商场(有全场视频和照片)。26名女工被打后全部被关在派出所一天,其中7名女孩因在自己合法的家里没出门,被以“妨碍公务”的罪名行政拘留7天。把人打伤关押后,他们又非法抢走了企业600余万元的商品,企业146万余元的设施被当场砸毁,直接经济损失已过千万。这一切都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发生的。
201019日,济宁市公安局中区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指使下,以扰乱社会秩序制造动乱为名,抓走了在山东泰安转发国家媒体曝光文章的3名女工,对她们实施了法西斯式的非人道的折磨,先是在泰安“询问”24小时后,仅隔数小时又带回济宁再次“询问”17小时。更为卑鄙的是办案人员把女工家人叫来做“陪审” ,室内是办案人员超长询问,家人在室外零下十几度的寒风中等候。办案人员对女工说“你看着自己的父母在外面挨冻心里不好受吧,只要你们承认发帖是违法,指证老板有罪,你们就可以和家人一起回家不在受罪了” 。这不叫用刑,可它比用刑更加残忍。
拿执行国务院《条例》来掩盖血腥暴力
拿执行国务院《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来掩盖自己非法抢占的真实目的和抢占过程中的血腥残暴的罪行。
2001年市文化局,没钱修复始建于60年代的大楼,特向社会公开招标投资人,投资人可获得该大楼部分房屋10年的租赁权(记租期从交房之日算起),蓝天服饰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合同。本合同2002年和2003年又分别被济宁两级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承租合同的合法性毋庸置疑。
合同的成立是2001年,国务院《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是20038月实行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条例》对本合同无溯及力。再说他们要不是别有用心,为何又在《条例》实施后的第三年也就是2006年再次签订补充协议?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在“济群字【200917号”文件中就能找到明确答案(后附济群字【200917号文)。
拿《政府行为》掩盖胡作非为
再拿合同条款中的“政府行为”说事。什么叫“政府行为”呢?“在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比如说交警对违章车进行罚款,政府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的强制拆除”。但是“政府行为”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违法乱纪行为。蓝天服饰有限公司的房屋使用权是经过两级法院认定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无权侵犯。所谓的“政府行为”正是济宁市委市政府违法乱纪的借口。
一场非法强迁案,造成民营企业破产,损失总额已超过一千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损失还在不断扩大。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中央纪委调查此事,严厉惩处流血事件的制造者李良品。
血案证据照片请登录我的空间QQ346011297
006.jpg
呼吁人;济宁蓝天服饰有限公司
                                          孙曾林
求证电话;0537-3153527
20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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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0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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