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全省夺冠
本报讯(通讯员 陈国龙 陈杰) 近日,市地震局被省地震局评定为2007年度全省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第一名。马鞍山市地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依法进行地震安评审核,对重大工程由省地震局工程院进行地质勘验,向业主提供可行性报告。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每一项建设工程,必要时到施工工地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程达到抗震要求。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客户非常满意。几年来没有收到一起投诉意见,为促进马鞍山经济建设,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安全保障。
信息来源: 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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