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官 发表于 2008-4-15 12:53:35

马鞍山幼童殒命火车道口 对簿公堂一年获赔16万

 一个年仅七岁的男童,在村边的一个火车道口被飞驰的火车夺去了生命,之后,就事故的责任问题,法律援助律师与铁路部门对簿公堂,历经一年时间,近日终于有了结果。

  事情发生在马鞍山市雨山区的一个火车道口,几十年来生活在这里的村民每天都与呼啸而过的火车为伴,每天都要通过横贯铁道的小路去工作或学习。

  不幸发生在2007年3月10日的下午,小王充(化名)随妈妈来到爷爷、奶奶的住处玩耍,爷爷家就住在铁道下面。当天,当宁芜线上某次由福州开往北京的列车突然停下时,惨剧发生了,小王充已倒在飞驰的火车轮下。

  小王充的父母已近40岁了,孩子是他们的全部希望。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全家人都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他们于是找到了该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主任张玉宁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2007年4月,他们将上海铁路局和芜湖东站告上法庭。庭审中,双方对铁路部门是否有过错责任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铁路部门认为,孩子是突然出现在铁路上被撞导致身亡的,铁路部门是没有过错责任的。但张玉宁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孩子是被火车头撞倒的,通过对现场的环境和目击者大量的走访调查,张玉宁推测:孩子是被气流卷入火车导致的死亡。她认为,作为通行的小道两边虽有数个独立的隔离桩,但由于缺少必要的铁丝连接,不能防止幼童被火车通过时产生的强大气流卷入车底。

  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前不久,王充的父母终于盼来了公正的判决。法院认为,就单起事故来说,铁路部门并无责任,但铁路沿线的管理尚有不到位之处,在提供安全保障设施方面存在一定过错,因此赔偿王充家人精神抚慰金等共161850元。(李友龙)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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