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产权 规范流转 雨山区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
本报讯(记者 张顺林 实习生 夏虎 通讯员 王红新) 为期近一年的雨山区林权制度改革现已全面展开,通过“明晰产权,规范流转”,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全区集体山林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经营主体。该区本次参加林改的林地面积为18059亩,涉及向山、佳山和银塘三个乡镇,主要范围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农村居民在承包地、自留地和其它土地拥有的,以及通过合法流转获得的包括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等在内的林业产权。改革的重点内容有:对于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山林,其经营形式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通过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下列经营方式:(1)将集体山林均股到人,按股份制林场经营,实行“分股不分山”;(2)将集体山林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社会经营者,所得利益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享,实行“分利不分林”;(3)对于经营状况良好且有利于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保护的集体林场以及人均林地面积较少、分山到户困难的山场,可以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但不管采取何种经营方式,都必须明确管护职责和收益分配办法等。在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序流转,盘活现有森林资源存量,活跃林业要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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