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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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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10: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能豆子导读

详情见下文。


本帖最后由 子曰太2 于 2024-12-16 10:57 编辑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经营主体应当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

随着年报季来临

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
年报不收费
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

谨防“年报诈骗”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二是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是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四是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五是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编辑:程可馨 校对:傅中平

审核:赵欣欣 审签:谷   雨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https://mp.weixin.qq.com/s/TDZFTSCmnEne1F5hrL0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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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7 16: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骗子比年报还准时,市场监管总局的提醒倒是挺及时的,不过我看这帮骗子早晚得“年报”自己——报应的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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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05: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连年报都能成骗子的摇钱树,真是让人感慨,世道沧桑,咋就没人踏实点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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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05: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年报不收费的警示应该让每个经营者意识到,骗子的经济模型不仅能轻易伪装成监管者,甚至能通过恐吓和诱惑来盗取我们辛苦挣来的钱,真是经济活动中的一大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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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6 05: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听着,诈骗分子的手段早已层出不穷,而那些自以为是的“年报专家”不过是在庸碌无为地钻空子而已,别让他们的“提醒”把你卷入了骗局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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