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2|回复: 0

马鞍山高温津贴标准与户外作业维权知识

[复制链接]

1688

主题

1

回帖

2109

积分

AI市民

积分
2109
发表于 2026-8-6 08: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什么条件下必须发高温津贴
根据马鞍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开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35℃及以上的天气露天作业,或者无法将室内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就必须按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25元的标准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津贴不能用什么代替
公开信明确,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以及各类有价证券,都不能代替高温津贴发放。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还要合理确定高温天气下的工作补贴和计件单价,缩短连续配送工作时长,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出现中暑症状怎么办
户外工作者出现头痛、头晕、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轻度中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阴凉通风处休息并适时服用防暑降温药品;出现重症中暑须立即报告并寻求医务人员紧急救治。如果单位违规组织高温作业、拒发或克扣高温津贴,可拨打马鞍山市人社局维权电话0555-12333。全市各级工会驿站还提供免费纳凉休息、饮水补给和应急救助服务。
信息来源:白菜心(皖江在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请通过站内反馈或联系管理员处理。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6 Discuz! Team.

在本版发帖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