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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业主如何对物业维修资金公示提出异议: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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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7 0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鞍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前会进行公示,业主在公示期内享有提出疑义的权利。本文以金瑞新城四村17栋106室至606室维修资金使用公示(编号20260562)为例,说明本地业主的异议办理方式。
适用对象
金瑞新城四村17栋106室至606室全体业主,以及其他关注本市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公示的业主。
办理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有疑义的业主应在此期间反映;如无疑义,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维修资金。
反映渠道与材料
受理部门: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房地产大厦503办公室;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2362222、2322925;联系人:黄正华、秦光平。反映时可说明公示编号20260562及具体疑义内容。
注意事项
依据《马鞍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马住建[2022]46号)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资金将按程序拨付,逾期未提出疑义视为无异议。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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