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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转发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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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9 08: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44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本报通讯员) 市政府办昨日发出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8)27号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8)27号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维护好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全市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所有基层单位。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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