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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结婚被邀请做司机接送亲友,不料途中发生车祸,不仅自己受伤,车上一女乘客因伤势过重身亡。近日,肇事司机夏某某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7年12月21日,是小付大喜日子。当天小付在宾馆宴请亲朋好友,同学小夏帮忙接送亲友。中午,小夏驾驶杨女士的车送客人,行至蒙城北路与汲桥路交叉口南侧附近,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右前方连续撞上两根电线杆,小夏和车上乘坐的5人不同程度受伤,杜女士因伤势过重,当天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小夏也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未经警方同意擅自离开医院,警方遂对其展开网上通缉。2008年1月14日下午,小夏投案,交警部门认定:小夏当天超速行驶,且超载,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杜女士家人将小夏及车主杨女士等人告上法庭,索赔32万余元,后几方达成协议,赔偿杜女士家人经济损失20万元。另一伤者则单独提出民事诉讼。鉴于小夏投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赔偿了死者家人经济损失,获得死者家人谅解,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庐剑、孔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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