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四川地震灾区援建房建设资金统筹保障安排日前确定,在中央财政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包括我省在内的各援建省市将实行定额包干办法,我省援建过渡安置板房每平方米造价为350元。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即原建设部)负责会同有关省(市)组织建造一批过渡安置房,以满足地震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和安置受灾群众的需要。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并对有关省(市)实行定额包干办法。
包括我省在内的各援建地方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定额包干《办法》规定,资金分配标准为:过渡居住的活动板房,按活动板房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350元;配套建筑,按配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配套的生活燃气设施,按套安排,每套300元;场地平整及水、电、路、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实行定额安排。
按照《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我省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受灾群众过渡居住的活动板房;配套建筑,包括学校、医疗诊所、便民商店、公共卫生间、集中供水点、垃圾收集站;配套的生活燃气设施;场地平整及水、电、路、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记者檀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