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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家住肥西小庙的马先生来电向本报反映,今年5月,他在六安购买了一辆四川南骏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型自卸货车,仅过两个月,运货途中就发生了事故,他认为是车辆质量有问题才引起事故,他向该车销售单位反映,但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车主:车厢自动抬高引来事故
据马先生介绍,7月1日,他和妻子驾驶新车从外地拉货回来,“那是在凌晨4点多钟,我们开车到四十铺,路过一个公路桥时,货车的车厢自动抬高,车厢一下撞在了桥上。”他和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妻子双双受伤。他的第五根脊椎骨骨裂,妻子受伤更重,肋骨骨折,肺出血。马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医疗费已花去了两三万,“对方公司始终没有拿出赔付意见。现在我们家里已经没钱了,我爱人也不能继续住院,只能在家休养,连进行车辆鉴定的钱都没有了。”
服务站:无权决定是否赔偿
马先生认为,发生事故的原因是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当时厂家也派人到我家里查看了车辆,承认车子存在质量问题。”记者随后联系了六安服务站的胡经理,但胡经理告诉记者,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我们卖了这么多辆车子,也没发现有什么质量问题。”胡经理还表示,六安服务站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当货车在半路抛锚时,服务站会及时派人前去维修,“马先生的车辆坏了,我们可以维修,但是要是牵涉到了赔偿等经济方面的事情,服务站无权自行决定,只能向总厂汇报。目前厂方也在开会研究此事。真要有什么赔偿,可能还是要走法律途径,听从法院判决。”
专家:通过鉴定确定事故原因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安徽省质检协会,据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马先生坚持认为自己操作没有失误,确实是因车辆存在的质量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质检部门对车辆进行鉴定,消费者也可以起诉厂家,由法院委托质检部门做出鉴定。(吴文婷、苏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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