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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并及时将助学金打入卡中?助学金发放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记者昨天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对全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以确保助学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此次督查采取学校自查、学校所在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全面检查、省劳动保障厅组织抽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实施。根据规定,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农村学生(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据悉,在检查中,我省将把助学金发放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学生信息多头报送或报送虚假信息骗取资金问题,是否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并及时将助学金打入卡中,对中途退学、辍学学生的助学金是否申报冲抵或退还财政部门,是否建立资助对象及发放情况台账等作为此次督查的重点。据悉,按照我省之前的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必须采取银行卡形式逐月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今年10月,我省将组织人员对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在督查中,坚决纠正和查处助学金发放管理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对弄虚作假骗取、克扣、挤占、挪用、贪污国家助学资金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夏丽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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