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login_bar_tip!

搜索
查看: 378|回复: 0

预收“两费”九月退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28 08: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00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从9月1日起,工商系统将全面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在昨天下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工商局金启建局长表示,9月1日后,如果有工商人员继续征收“两费”,一律视为“乱收费”。

  省工商局公布两部举报电话:0551-4675051、0551-4675063,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省工商局将对每一个举报电话进行核查,一旦查实,立即严肃处理。对于举报较多的市、县工商部门,不但处理违法收费的个人,还会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凡是工商部门预收9月1日以后的且未入库的“两费”,工商部门将于9月30日之前退还给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凡是预收9月1日以后且已缴给财政厅入库的“两费”,工商部门将与省财政厅进行协商,届时出台具体方案解决这一问题。凡是9月1日前应收但未收取的“两费”,工商部门一律不许征收,如有工商人员继续收取,被视为“乱收费”。(黄佳能 何薇)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1-31 18:5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