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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仍然没“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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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 08: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9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眼下国家有关部门正酝酿制定幼儿园收费政策;早在去年12月,我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废除不合理收费。但另一方面,新学期开始了——

  本学期收费见涨

  “原以为学费会少一点,没想到居然多了好几百块钱。”记者调查中发现,这成为许多父母新学期送孩子上幼儿园时的感受。幼儿园高收费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愈演愈烈,让有关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学费在6月份放假前就交上去了,一共4700元,比上学期的3800元多了900元钱。”孩子在合肥园景天下小区里面的蒙特梭利幼儿园入托的一位家长告诉记者。

  记者又电话咨询了政务区一家民办幼儿园,园方介绍,这学期中班要收费2330元,而上学期则不到2000元,“收费不能优惠,这个价格在政务区这边的幼儿园里算少的。”

  “总体上看,新学期的收费又涨了不少。”采访中一位园长告诉记者,各项费用都在涨,他们也只有提高收费去消化增加的成本。据他介绍,整体上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提高了20%以上。

  而明令禁止收取的“赞助费”仍肆意横行。记者电话咨询了多家公立幼儿园,无一例外地表示,要交一笔数目可观的赞助费,否则孩子进园就免谈,只是由于有文件禁止收取“赞助费”,所以现在改称“保育费”或其他名目。

  特色班不让办,各家幼儿园也各显神通,变着法子办。在长江中路大西门附近一家公立幼儿园,园方表示要上中班只有上蒙特梭利班,园方称这是按先进教育理念管理的实验班,因此收费要高些。记者表示想报普通班,园方负责人却称做过调查,家长们都不愿上普通班,取消了。但几位家长则否定了这个说法:“园方取消了普通班,你到哪儿去上?”

  幼教建设比较滞后

  与高涨的收费相比,幼儿园建设却相对滞后。

  据了解,目前合肥公办幼儿园在市区仅有11所,从1995年到现在13年间,合肥竟未增加一所公办幼儿园。与之相比,民办幼儿园则有598所,其中有证幼儿园247所。以每所幼儿园可容纳200名孩子来算,仅仅有2200名孩子有幸可以进入公立幼儿园。

  据合肥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07年末合肥市3—6岁的幼儿近20万,再加上这几年农村务工人员大量入市,幼儿实际数量在大量幼儿增加。以此测算,只有0.1%的儿童可以进入公立园,赞助费自然是屡禁不绝。

  而20万幼儿,平均到247所有证民办幼儿园中,每个幼儿园需接纳800名左右孩子,如果算上无证幼儿园,598所幼儿园每家要接纳300多人,远远超出现在幼儿园的实际承受能力。幼教资源如此奇货可居,价格水涨船高也就不难理解了。

  再以长丰县为例,1978年前全县仅有县城1所幼儿园,到1986年,不到10年,全县幼儿园增加到46所,全部是公立幼儿园。而到了2008年,20多年间全县幼儿园仅增加23所,而且基本上都是民办幼儿园。“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幼教市场,唯一追逐的便是利润。”业内人士介绍,要期待他们自律几乎是不可能的。

  让我们回顾一下幼儿园收费高涨的轨迹吧:一位机关干部向记者回忆,上世纪90年代初,他的儿子在单位幼儿园上学,学费可以忽略不计,当时几乎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都设有幼儿园,“孩子都送到这种有福利性质的幼儿园。”然而,这一类型的幼儿园随着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大批消亡,所剩无几,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民营幼儿园。同样是在合肥一年的幼儿园花费,1998年,合肥市民陆先生花费不到200元;2008年,合肥市民周先生一年的花费为9000元,收费暴涨45倍。

  在收费不断高涨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公共财政抽身而去,渐行渐远。

  期待政府重视幼教

  如何遏止越涨越高的收费,人们对酝酿中的收费标准充满期待。“如果有了明确的收费标准,就有了监管的依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在密切关注着收费标准何时出台。

  新标准该如何制订,也成为关注的焦点,“因为地区差异和校际差异,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必然不同。”有学者表示,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何制定,如何体现地区差异和校际差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还有专家表示,出台收费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高收费,但现在的大部分幼儿园是私立的,也就是说,这些私立幼儿园的开办,要以盈利为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收费标准的制定,如何考虑到不同幼儿园主办者、经营者的盈利率,也是制订者面临的考验。

  然而,在呼吁标准尽早出台的同时,也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缺的是幼儿园而不是收费标准。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然而早有学者质疑,合理的分担机制不代表可以完全交给市场,“分担机制中政府不应缺席,而是应承担更为重要的责任”。

  事实上,早些时候就曾有人大代表提议将幼儿园阶段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幼儿园的社会福利功能,并使收费水平能够被大众接受。反之,如果没有适量的财政投入做保障,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要么是收费标准过高,家长难以接受;要么是强行打压收费标准,导致民办幼儿园难以为继。

  据了解,合肥市《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已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2009年立项,这无疑将对提升省城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发展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人们期待曾经经济实惠的平价幼儿园重新走入我们的生活。(记者史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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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 0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幼儿园的条件不同(硬件设施,师资力量,班级人数,教学内容etc.),没法统一收费。但必须将收费标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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