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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降和贷款限额调高、公积金二次贷款解禁之后(本报曾报道),芜湖楼市再刮“政策利好”风。记者了解到,芜湖市政府9月1日以芜政〔2008〕68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包括房地产税费政策、土地出让等多方面内容在内的新一轮“新政”的19条内容。
颇为引人注目的是,新政规定,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内,凡在芜湖市区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的个人,在2010年9月1日前办理产权登记时,芜湖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人所纳交易契税额50%的补助。我省房产业内人士表示,出台如此大幅度的政策利好,芜湖目前为全省仅有。
买方利好: 大幅度补助交易契税
新政第9条规定: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内,在芜湖市市区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的个人,在2010年9月1日前办理产权登记时,芜湖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人所纳交易契税额50%的补助。
新政第10条规定: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内,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满1年,户内人口为1人且购买30平方米以下、户内人口为2人且购买45平方米以下、户内人口为3人且购买60平方米以下、户内人口为4人及以上且购买65平方米以下第一套自住商品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的家庭,在2010年9月1日前办理产权登记时,芜湖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人所购房屋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和所纳交易契税额100%的补助。值得注意的是,本条内容与上一条内容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购房人。
算账:买套40万的房子能省4000元契税
新政第9条的出台,直接意味着在芜湖买房可以享受到契税优惠。比如,芜湖市商品房买卖现行契税征收中,个人购买144平米以下商品住宅需缴纳2%契税。以购买一套面积100平米、销售均价4000元/平米的商品住宅为例,购房人若购买的是首套自住住房,如按以上标准执行,本来要交纳的8000元契税,财政补助了4000元,个人只需缴纳4000元即可,这与新政出台前购房和新政规定的优惠期限以外购房相比,购房人确实能减轻一笔不小的负担。
卖方利好: 降低开发商资金压力
新政第14条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起,对普通商品房预售收入按国家税务总局最低预计利润率15%和法定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算。另外,为了加强监管,芜湖市还将实行“涉房收费明白卡”制度。芜湖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资金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进行清理,确保涉房收费公开透明。
新政还规定,根据土地基准价格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和出让底价。土地竞买保证金与建设工期保证金,按此前标准暂下调30%收取。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内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地块,企业应交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征收。这些政策,都将大大降低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背景:售量均价双双下降 芜湖楼市今年低迷
去年,因房价暴涨,芜湖一度成为全省焦点,芜湖住宅均价也长时间处于全省领先地位。然而,芜湖市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芜湖市区累计销售商品房面积66.28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减少10.79%;住宅商品房销售均价4122元/平方米,比去年全年均价下降了3.71%。
芜湖市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政府目前出台“新政”与芜湖楼市相对低迷的现状有着密切关系。从新政的内容来看,除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内容外,包括公积金调整和契税优惠等多条内容,出台目的都在于刺激楼市消费,而对针对开发商的收费项目加以调整,实际上也能取得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的效果。两相综合,政府政策面吹风之意,在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促进楼市“回暖”。(朱礼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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