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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意外死亡厂方赔28万 16万赔偿金竟被外甥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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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08: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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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人陆某在外地打工期间,因发生意外死亡,工厂一次性赔偿28万元,由于携带不方便,钱打到其外甥的银行卡上。然而,外甥除了拿出3万元为舅舅办丧事、帮舅舅还欠款外,其余的钱拒不归还舅妈和年幼的表弟。近日,法院判决其应返还舅舅家16万元。“判决书已经生效了,但他就是不还。”灵璧县娄庄镇淹周村的蒋某说。

  去年年初,陆某离开妻子蒋某到山东胶南打工,一天,工作中的陆某被高空坠落的木块击中头部,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后经用工方和蒋某等协商,用工方一次性赔偿28万元。为携带方便,蒋某让厂方将赔款汇入死者外甥闫某的银行卡内。之后,闫某和死者的哥哥拿出3万元,用于办理丧葬费用,就再没有理会蒋某。

  由于得不到丈夫的死亡补偿金,蒋某母子陷入困境。无奈,蒋某将闫某告上了法庭。近日,灵璧县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陆某死亡后,其亲属与用工方通过协商达成死亡补偿协议,协议明确约定供养亲属抚恤金除了其母亲和儿子的外,其余钱款未明确属于谁所有,依照法律规定,应由陆某的妻子、儿子和母亲三人平均分配。

  法院据此认为,扣除其他费用,闫某应返还蒋某和其儿子伤亡赔偿款16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闫某没有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上诉,判决遂发生法律效力。“但是,闫某至今不还钱。”蒋某说,她准备再次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法院申请执行。(刘公、武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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