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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女联手新欢杀旧爱 愚昧夫竟为妻子灭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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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08: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74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阜阳一女子在丈夫出外打工期间,先后与两名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后来,该女为摆脱老情人的纠缠,竟与新情人联手将其杀害后焚尸。其丈夫知情后,不仅不报案,反而帮助毁灭证据。该起故意杀人案近日在阜阳中院审结,女子与新情人被判死缓,其丈夫被判1年。

  据法院调查,现年39岁的临泉县姜寨镇农民王俊霞,于2001年其丈夫外出打工期间,先后与同村村民王路(化名)以及邻村现年35岁的张金朋发生不正当关系。后因王俊霞怀疑家里的黄牛被王路偷走,提出与其断绝关系遭拒,此后,常受到王路的骚扰。

  同年10月17日晚,王俊霞向在其家吃晚饭的张金朋诉说此事,并提出干掉王路,张金朋表示同意。当夜,王路到王俊霞家过夜,待王路熟睡后,王俊霞与张金朋持铁锤猛击王路头部数下,随后,两人又拿绳子猛勒,至王路窒息并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两人将尸体用棉被及塑料布包裹,藏匿到王俊霞院内的麦草垛中。次日,张金朋找到朋友王山(化名),让其找车把尸体拉走烧掉。

  同年10月19日,王俊霞的丈夫王海(化名)接电话返家后,得知王路被杀经过。当夜,王俊霞夫妇及张金朋、王山等人将王路尸体抬至张某驾驶的面包车上,王海交给王山800元钱。后由张金朋和王山等人,将尸体拉至邻镇乡村庄稼地里,浇上汽油点燃焚烧后逃离现场。

  2007年11月上旬,王山在河北省唐山市涉嫌抢劫作案被抓获,为减轻罪责主动检举王俊霞、张金朋杀人焚尸案,致该案告破。(石中原、武长鹏)

[ 本帖最后由 zhongaling1985 于 2008-9-11 08: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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