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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我省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本月20日到11月5日期间受理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将由国家各级财政承担。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由学生向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由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制定的贷款申请表,同时要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等。为方便学生了解情况,各县(市、区)和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都将于10月15日公布并开通该助学贷款业务咨询电话。
此外,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与农行签订合同且在续放期内的,不得再申请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张志娟、武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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