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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非法行医案昨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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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4 08: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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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大江晚报报道 65岁的门卫因有点咳嗽,到学校附近一个诊所吊水,之后竟然死亡。经查,该诊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也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只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昨天上午,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行医”案件,死者家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该医生赔偿31万余元。

  今年元月11日晚上8点多,14中门卫姜某因咳嗽就到附近周某开办的诊所就诊。周某配好药后,他的女儿小周为姜某进行了静脉注射。不料,姜某出现了不良反应,鼻子流血,最终死亡。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表示,根据镜湖区卫生部门的核实,周某及其女儿小周均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周某只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且其行医范围仅限于芜湖县花桥镇横岗九十殿村。因此,公诉机关以非法行医罪对其提起公诉。

  56岁的周某昨天在法庭上说,他取得了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后,随着打工潮来到市区开了一个诊所。他一直弄不明白,三县四区都属于芜湖市,为什么他持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却不能在市区行医。他认为姜某有心脏病史,他和女儿的输液只是“诱发”姜某的死亡,而不是“导致”其死亡。

  法院昨天没有当庭宣判。针对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姜某的家属和周某都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马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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