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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尚军“艳事”写手输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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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09: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88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为挣稿费,滁州写手张国华杜撰多篇“贪官艳事”,被网友称为“张编编”(曾报道)。不堪无端受到人身攻击的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依法将编造虚假文章的“张编编”告上法庭。日前,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的主持下,尚军和张国华达成调解:张国华写一封致歉信给尚军,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并给付尚军精神抚慰金2.075万元,同时承担诉讼费用。

  [杜撰]

  经查,2006年8月,张国华以丁香、小钟署名,在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前卫》月刊上发表题为《傍上两个“副省”,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的文章。该文引言为:“一个权欲熏心的女人,凭借几分姿色,傍上了两位副省级高官,竟然官至副厅级,祸乱一方。这个发生在安徽阜阳的真实故事,既匪夷所思,又令人切齿。最近,随着那两个高官后台落马,这个‘狐狸精’的鬼蜮伎俩也终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文章虚构尚军“以色谋权”的虚假事实,被众多媒体转载,对尚军名誉造成侵害。

  当时,尚军被关押在安庆市第一看守所内。安庆市检察院检察官阅遍所有卷宗,没有找到尚军以色谋权的蛛丝马迹,省纪委的办案人员同样没有掌握尚军以色谋权的任何线索。

  [被告]

  2006年10月25日,尚军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安庆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07年2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从侦查阶段到庭审中,办案人员没有掌握任何有关尚军以色谋权的线索。

  今年3月,尚军以侵犯自己名誉权为由,将《前卫》杂志的主办单位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2万元。3月28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5月下旬,蜀山区法院一审判令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书面向尚军赔礼道歉,同时给付尚军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接到法院判决后,尚军又将文章作者张国华告上法庭。她请求法院判令张国华在报刊媒体上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道歉]

  张国华向法院提出,希望能不公开审理,并与尚军达成调解。12月2日,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的主持下,尚军和张国华达成调解。张国华把亲笔书写的致歉信和2.075万元精神抚慰金交给了尚军的律师。

  张国华在致歉信中承认,“……的确没有经过实地调查、了解和采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愿意在此对这个稿子对您名誉上造成的伤害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您!”此前的今年9月,《前卫》杂志已刊登致歉声明。(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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