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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工人进行任何安全教育,在安全生产设施和生产条件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就安排工人施工,并造成3名工人中毒死亡(本报曾报道)。记者日前获悉,肥东龙塘“2008·7·9”重大责任事故案两名嫌疑人日前已被逮捕,目前警方正对涉案的另外一名嫌疑人进行追捕。 2008年7月9日,肥东县龙塘CNG加气站建筑工程在进行人工挖桩井施工作业时,1名工人突然倒在井下,另外两名工人盲目下井施救也倒在井下。经过调查,工人是由于井内硫化氢中毒昏倒,最后经抢救无效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案于11月7日被移送至肥东县公安局,肥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明,2008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个人以某建工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无土建资质)名义,承建安徽中油洁能燃气有限公司合肥龙塘CNG加气站工程(合马路七公里处)。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作为该工程的实际总负责人,将土建工程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金某,金某又将挖桩井工程分包给个人尹某某。
尹某某承包工程后,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在其安全生产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明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2008年7月9日安排6名工人2人一组下井挖桩井,造成三名工人因井内硫化氢中毒死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孙某某分别于12月1日、2日来肥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警方正在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金某进行追捕。(许嘉发 刘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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